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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高新区法院招聘4名聘用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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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司法警察1名(名额详见职位表)。

岗位职责

从事与审判、综合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考试环节或不予聘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自负。

报考范围为四川省范围内。2020年7月31日前户籍在本省内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户籍入学前在本省内。

(二)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法官助理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相关专业毕业,驾驶c照及以上;

司法警察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驾驶c照及以上,退伍、转业军人、警校毕业生优先;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3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31日后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司法警察情形的。

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7室)报名。

2.报名时间

即日起—8月13日17:00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报名表格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初审

2020年8月14日17:00前由绵阳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8月17日17:00前在报名单位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在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7.加分

报考聘用制法官助理的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凭准考证和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于2020年8月17日前到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作为考试加分凭证,逾期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法官助理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将在本人笔试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1.笔试。笔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涉及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知识。

2.速录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排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速录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进入速度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考试成绩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

(2)司法警察考试为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测试成绩按招收司法警察标准执行。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根据考生笔试(含加分)、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招聘数量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笔试(含加分)、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①.《2020年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②.准考证1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4.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考务费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收取,并向已缴费者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由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首次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区管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2.拟聘用人员在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16-2738878),受理举报。

(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下载:000jts

附件: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绵阳高新区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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