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困难脱贫人口就业难,结合我乡镇、部门、就业工作目标,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29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其中脱贫户118名,监测户1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竞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开发使用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坚持统一组织、统一面试、统一录用、统一培训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开发使用人员条件
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年龄在16-70周岁(不含70岁),未退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农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须由本人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职责;
(二)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三)无登记注册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信息;
(四)每户安置不超过1人,同一人不得同时安置其他行业部门公益性岗位工作(如:林草部门开发的护林员等);
(五)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未超过3年;
(六)无严重失信。
三、开发使用时间
2024年1月至12月。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3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以上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到各村村委会或龙安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登记报名。
3.监督举报电话:0816-8822905。
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龙安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冀安西路 | 李子佳 | 18030959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