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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考核招聘30名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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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名额

  绵阳市涪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30名。(详见附件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

  4.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0.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09:00-17:00。

  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主体育馆1-33室(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蜀泸大道33号)。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3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双面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

  (4)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

  (5)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出具规培时间、规培专业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规培合格本人承诺书。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应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必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表》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

  2.面试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体中心主体育馆1-33室(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蜀泸大道33号)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综合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5.面试须携带的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提示: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0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10时,将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初步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视具体报名情况可能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

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最终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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