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专职社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社工的性质
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矫正非执法性质工作,协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收监等工作,属编外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工作地点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或基层司法所。
二、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2名专职社工。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司法行政事业;
(2)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1日以后,1994年6月1日以前出生);
(3)大专(含在读)及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录取。1.法学专业毕业;2.具有心理咨询从业1年以上;3.退役军人;4.男性。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社工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可通过网络报名,于2019年12月31日上午10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开展机试考试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软件产业园a区6楼,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政治处,联系人:王尧南,联系电话:2216432。
现场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提前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同时粘贴彩色免冠照片。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机试
考察应试者wps和office等电脑软件操作,考察文字处理能力,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考察应试者的能力、水平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以面试成绩确定入围对象。
(四)体检
(1)入围对象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与涪城区司法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官方公众号公布,请随时关注。
(2)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
特此公告!
绵阳市涪城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21日